他的少年(李简)
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在七夕要看be文学。
李简be,平行世界,李玉杀手✘警察简哥,慎入
人物是水大的,ooc是我的
天刚破晓,玫瑰花瓣与鲜血同时落地。
无论是谁在睡梦中被叫醒都是不耐烦的,简隋英也不例外。
特殊任务,杀掉一个杀手。
杀掉一个陪他睡了一年的人。
养条狗人也出感情,更何况,那是李玉,他爱了一年的人。
李玉真会伪装,每天上班下班,买菜做饭,整整一年,都让他没看出什么端倪。
直到前两天,警局给他的资料以及特殊任务,简隋英才知道,自己上当受骗了。
李玉已经逃了。
简隋英那着资料的手有些发抖,太过用力,资料有些发皱。
李玉啊李玉,合着你瞒了我一年。
简隋英不知道是该夸对方还是生气。
“简哥,8.4,我去见你。”
这是李玉消失以来第一次给他发消息。
简隋英没有回话。
事实上李玉回来的要早,八月三号就回来了,简隋英一进家门就闻到了熟悉的饭香,他习惯性的唤了一声“小李子,哥回来了”。
李玉也习惯性的回答“简哥,快去洗手,饭好了。”
所以说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。
简隋英捏了捏眉心,进屋洗了手。
“说吧,为什么回来?”简隋英扒了两口饭。
“想你了,”李玉帮简隋英剥小龙虾,“还有,明天是七夕,想和你一起过。”
简隋英眯了眼:“你还揣着明白装糊涂呢?知不知道,你现在是哥名单上的要犯?”
小龙虾是他喜欢的味道。
“直到,简哥,我们今天不说这个,明天也不说,明天过后,你的任务就能完成了。”李玉陈恳的说道,似乎两天后死的不是他。
简隋英觉得嘴里的小龙虾没了滋味。
李玉已经做好了打算,陪简隋英过完七夕。
如果是别的警察来杀他,他会逃,但那是简隋英,他深深爱着的男人,死在简隋英手里,他心甘情愿,赴死,也成了甘之如饴的一件事。
接下来的吃饭,都是李玉在说话,聊一些无伤大雅的话题,但是也和平时不同,他不再谈和简隋英的未来。
他以前幻想着,如果简隋英不知道他的身份,那么他就要和简隋英天长地久茶米油盐,现在不同了,他不可能和尖锐一米五有未来,于是他想抓住每一秒,度过他最后的日子。
简隋英显得沉默。
舍不得吗?肯定。
爱吗?爱
恨吗?恨。
他爱李玉,爱到骨子里,但是他恨,恨自己的身份,恨自己在30个小时之后就要亲手解决了自己的爱人,他的双手,将永远沾上爱人的鲜血。
如果李玉不是杀手,如果他不是警察,如果两个人最开始就相互认识,如果他们不曾相识,一切都不会这么难过。
????????
“李玉啊,你说你干什么回来?”简隋英吸了一口烟。
“陪你过七夕。”李玉也抽了一口,他有点自私,他想让简隋英一直记着他,不管以后简隋英找谁,都忘不了他,都觉得没他好。
他太自私了。
两个人谁也在没说话,沉默的抽着烟,烟灰缸很快就堆满了烟头。
这是李玉第一次没有制止简隋英抽烟。
直到凌晨两三点,李玉才说:“隋英,睡一会吧,一会咱们去过七夕。”
李玉说的稀松平常,似乎七夕过了死的不是他。
简隋英没多少睡意,但还是赖在李玉怀里闭上眼睛。
有意无意的嗅着李玉身上的烟草味和李玉身上常有的洗衣粉味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睡着了。
第二天再醒的时候,早饭已经做好了,爱心型的煎蛋,爱心型的吐司,还有一碗粥。
今天的行程是李玉安排的。
他们早上去了城郊的玫瑰园,是李玉前阵子自己花钱弄得,因为只有玫瑰配得上简隋英。
简隋英穿了白衬衫,现在玫瑰丛中,显得养眼。
李玉拿手机拍下来,虽然以后看不到了。
接着,他们去了游乐场。
他记得,简隋英曾经提过,因为父母离异,他从小没怎么去过游乐场,于是李玉包场,带着简隋英一个一个玩。
午饭是在简隋英最喜欢的五星级饭店吃的,都是简隋英爱吃的菜。
简隋英没什么胃口,只有李玉不在意的说东说西,逗他笑。
吃过午饭,他们去坐游轮,在海上飘,简隋英也刚好睡个午觉。
下午在海边玩,看海,看云,坐了一次热气球,吃了海鲜大餐。
今天的日落格外美丽,海天连一线,望去尽是红。
“简哥,小王子上说,人在难过的时候会爱上看日落,但是和你一起看日落,我一点也不难过。”
说着,他扣住了简隋英的手。
接着,他们去看电影,很狗血的爱情片,最后还烂尾,算不上好看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一起看电影。
看过电影出来,已经十一点多了,简隋英以为这就结束了,没想到李玉带他去了一家酒吧。
酒吧是简隋英常去的,人都熟,两个人喝酒玩牌到凌晨。
两个人都没喝特别多,都只是微醺。
“简哥,和你在一起,我真的真的特别幸福。”李玉喝了一口酒道,“遇见你,用尽了我这辈子所有的运气。”
简隋英不说话,只是喝酒。
他忍不住了,突然起身,跨坐在李玉腿上,扯住对方的衣领,让对方被迫与自己贴近,给对方了一个不怎么温柔的吻。
“你丫的记住,哥的最后一个吻。”
不愿意面对的问题终于还是要面对。
两个人接吻,只是接吻,纯粹的接吻。
到最后,两个人的眼眶都是通红。
当做告别。
“简哥,我走了以后,戒指,能不能不摘,你的也不摘。”李玉哽咽着说。
“哥不摘,这背着都不摘。”简隋英的眼泪不争气的掉下来。
两个人继续接吻,权当做告别。
最后他们在酒吧呆到破晓。
城里开门最早的花店开了门。
李玉抱着一捧玫瑰。
鲜红鲜红的玫瑰,就像是鲜血染成的。
他从外套夹带里取出手枪,给枪上膛。
简隋英有些不明所以。
李玉伸手,将玫瑰递给简隋英,然后另一只手握着枪,对准自己的要害。
简隋英伸手去接玫瑰,只是刚刚握住那束花,李玉扣响扳机,子弹从他脑袋中穿过,鲜血大量涌出。
简隋英的玫瑰没有拿好,掉在了地上,李玉也倒在地上。
鲜血淌到地上,沾染到玫瑰花瓣。
简隋英蹲在李玉旁边,抽完一整根烟,也没有等到那双纤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来取走他的烟。
少年爽朗的笑声不复存在。
一切已成过往。
等着李玉的尸体凉了,连往外冒的鲜血都奈克热气,简隋英站起身,捡起那一束玫瑰。
玫瑰花的花瓣掉了不少,散落在李玉身边,就像是给李玉举办了一场葬礼。
“睡吧,小李子,下辈子,等哥好好疼你。”简隋英说着。
玫瑰花瓣上沾的鲜血顺着包装流下来,滑过简隋英的骨节,滑过他的戒指,就下一道红痕。
天彻底亮了,简隋英打了一个电话,投身人群。
回头,行色匆匆的人从他身边经过,只是没了让他能够一眼认出的少年。
没了少年,地球还是照样转,简隋英尝试了很多办法,想让花不枯萎,但是最后没有一个办法成功,他只能抽出最好看的一只做了标本,还给那朵花起名为“玉”。
渐渐的,他强迫自己在忘了少年,没什么成效,只是忘了少年的脸。
戒指他没摘过,一次也没有,情人?找了,不如李玉。
不如李玉好看,不去李玉会爱他。
人到暮年记性差,只是他二十九到三十一岁的记忆就像生了根一样,忘不了啦,那就不忘啦!
简隋英有了爱看落日的习惯,只是他再没看过那么美的落日。
那部电影他来来回回的看了很多次,的确不怎样,评分特别低。
那家花店他常去,他也常去那片玫瑰田。不过后来因为城市改造,那片玫瑰田也没了,他花了好多钱,没用,没了,回不来了。
李玉的一切在和他远去。
回不来了,都回不来了。
下辈子吧,下辈子咱两好好的,都得长命百岁。
简隋英看着一张很老很老的相片,对着少年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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